钦州市第一中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评审工作方案及步骤
第一部分:钦州市第一中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 《钦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教职改办〔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静兴(书记、校长)
成员: 蔡前德(副校长) 李 乐(副校长)
戴兴华(副校长) 黄丽妮(副校长)
龚玉华(副校长) 黎远旺(副校长)
陈金富(纪委书记) 符政梅(校长助理)
黄建光(校长助理) 王凯(校长助理)
二、成立中初级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黄丽妮
成 员:施小平、曾彩霞、韦春婷、高晓阳、陈赞、秦宏亮、刘颖
职责:
(1)对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及评审系统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进行考核,审核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审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
(2)负责对申报者进行审议、推荐,要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注明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审议推荐表决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表决人数50%的申报人,不能推荐参加评审。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参加评审。
(3)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桂教规范〔2016〕3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人员小组:
韦春婷(龙湾校区办公室主任) 黄玉新(办公室副主任)
卢栅汕(办公室副主任) 肖裕霖(办公室副主任)
劳妍 沈婷 梁伟一 陈东 黄晓芳
四、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职责,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参加职称评审必读文件
1、
2、
3、
(需随时关注并及时阅读一中职称讨论群上转发的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
第三部分:2021年职称评审的相关步骤(简要)
申报中、初级职称的老师前往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科研处开具相关证明。自行联系相关处室领导。
一、办事指南:
1、龙湾校区办公室:
(1)查询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打印、盖章、验证。
(2)到学校党办查询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打印、到学校办公室盖章、验证。
(3)将盖有科研处、德育处、教务处印章并有处室领导签字的所有证明,拿到龙湾校区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2、科研处:出具课时及听课情况证明。(需科研处、教务处签字盖章)、公开课证明、参与教学改革证明、培养骨干教师情况、实施素质教育证明、主持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审核表等证明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科研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科研处盖章。
3、教务处: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循环教学证明、教学能力考核优秀证明,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教务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教务处盖章。
4、德育处:出具班主任工作年限审核表。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德育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德育处盖章。
以上所列证明为部分证明,未列入的请对照桂职办〔2021〕4号文件里的任职条件相关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参考模板请到一中职称讨论群下载)。
5. 根据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需提供纸质材料(A4纸)进行审核审议:
5. 根据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需提供纸质材料(A4纸)进行审核审议: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照片页、注册页)、现有职称证(证书编号页、证书内容页、注册登记页)、年度考核结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相关合格材料、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按顺序装订)
(原件+复印件)
(2)班主任证明、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经历、示范引领、培养骨干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业绩成果条件(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效、课题结题证书)(按顺序装订)
注意: 5.(1)(2)装订成2册,需8月18日前上交学校办公室。
上交以上纸质材料时,每个老师用一个档案袋将自己的所有材料装进去,在档案袋正面上端用粗笔写上申报的职称、学段+科目+姓名(例如:一级、高中语文xxx)
二、填报系统: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xrczc.com),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登陆https://my.gxrczc.com/login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说明(个人版)》
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业绩成果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根据文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
三、需要发送的电子版材料目录
1.基层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档1份750字内,盖章纸质版1份)
2.近五年来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盖章版)
3.审议小组推荐意见(word文档1份800汉字内,盖章纸质版1份)
4、双承诺书(盖章版)
5、职称材料审核记录表(盖章版)
文件名命名为:申报的职称+姓名+学科,8月23日前发送至810064289@qq.com
四、经考核推荐、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上送的申报人,公示,上报。
特别注意:所有涉及到本单位名称的地方,都填“钦州市第一中学”与公章保持一致。
因时间较紧,所有材料学校公示后不再接受修改,请大家慎重。
未尽事项,请联系龙湾校区办公室卢栅汕副主任(电话: 18677796956 qq群:722862980 一中职称讨论群)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21年8月5日
根据 《钦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教职改办〔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静兴(书记、校长)
成员: 蔡前德(副校长) 李 乐(副校长)
戴兴华(副校长) 黄丽妮(副校长)
龚玉华(副校长) 黎远旺(副校长)
陈金富(纪委书记) 符政梅(校长助理)
黄建光(校长助理) 王凯(校长助理)
二、成立中初级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黄丽妮
成 员:施小平、曾彩霞、韦春婷、高晓阳、陈赞、秦宏亮、刘颖
职责:
(1)对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及评审系统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进行考核,审核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审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
(2)负责对申报者进行审议、推荐,要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注明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审议推荐表决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表决人数50%的申报人,不能推荐参加评审。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参加评审。
(3)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桂教规范〔2016〕3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人员小组:
韦春婷(龙湾校区办公室主任) 黄玉新(办公室副主任)
卢栅汕(办公室副主任) 肖裕霖(办公室副主任)
劳妍 沈婷 梁伟一 陈东 黄晓芳
四、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安排 | 负责单位 |
一级:8月18日18:00前 二级:8月18日18:00前 |
1.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 2.登录相应的申报系统填报。 |
申报人员 |
一级:8月19-20日 二级:8月19-20日 |
考核推荐委员会审核审议 | 考核推荐委员会 |
一级:8月22日 二级:8月22日 |
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 校办公室 |
一级:8月23-27日 二级:8月23-27日 |
公示 | 校办公室 |
一级:8月31日18:00前 二级:8月31日18:00前 |
上送申报初、中级职称材料 | 校办公室 |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职责,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参加职称评审必读文件
1、
(需随时关注并及时阅读一中职称讨论群上转发的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
第三部分:2021年职称评审的相关步骤(简要)
申报中、初级职称的老师前往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科研处开具相关证明。自行联系相关处室领导。
一、办事指南:
1、龙湾校区办公室:
(1)查询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打印、盖章、验证。
(2)到学校党办查询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打印、到学校办公室盖章、验证。
(3)将盖有科研处、德育处、教务处印章并有处室领导签字的所有证明,拿到龙湾校区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2、科研处:出具课时及听课情况证明。(需科研处、教务处签字盖章)、公开课证明、参与教学改革证明、培养骨干教师情况、实施素质教育证明、主持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审核表等证明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科研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科研处盖章。
3、教务处: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循环教学证明、教学能力考核优秀证明,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教务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教务处盖章。
4、德育处:出具班主任工作年限审核表。由处室领导签字并盖处室印章。初中部教师由初中部德育处领导签字,到高中部德育处盖章。
以上所列证明为部分证明,未列入的请对照桂职办〔2021〕4号文件里的任职条件相关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参考模板请到一中职称讨论群下载)。
5. 根据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需提供纸质材料(A4纸)进行审核审议:
5. 根据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需提供纸质材料(A4纸)进行审核审议: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照片页、注册页)、现有职称证(证书编号页、证书内容页、注册登记页)、年度考核结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相关合格材料、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按顺序装订)
(原件+复印件)
(2)班主任证明、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经历、示范引领、培养骨干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业绩成果条件(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效、课题结题证书)(按顺序装订)
注意: 5.(1)(2)装订成2册,需8月18日前上交学校办公室。
上交以上纸质材料时,每个老师用一个档案袋将自己的所有材料装进去,在档案袋正面上端用粗笔写上申报的职称、学段+科目+姓名(例如:一级、高中语文xxx)
二、填报系统: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xrczc.com),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登陆https://my.gxrczc.com/login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说明(个人版)》
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业绩成果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根据文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
三、需要发送的电子版材料目录
1.基层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档1份750字内,盖章纸质版1份)
2.近五年来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盖章版)
3.审议小组推荐意见(word文档1份800汉字内,盖章纸质版1份)
4、双承诺书(盖章版)
5、职称材料审核记录表(盖章版)
文件名命名为:申报的职称+姓名+学科,8月23日前发送至810064289@qq.com
四、经考核推荐、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上送的申报人,公示,上报。
特别注意:所有涉及到本单位名称的地方,都填“钦州市第一中学”与公章保持一致。
因时间较紧,所有材料学校公示后不再接受修改,请大家慎重。
未尽事项,请联系龙湾校区办公室卢栅汕副主任(电话: 18677796956 qq群:722862980 一中职称讨论群)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