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工作方案及步骤
拟在2019年申报各类职称的,请加入“一中2019年职称评定”qq群,群号:498100249
第一部分:钦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钦市职改办〔2019〕11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19〕39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19〕29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静兴(书记、校长)
成员: 蔡前德(副校长) 李 乐(副校长)
戴兴华(副校长) 黄丽妮(副校长)
陈金富(纪委书记) 符政梅(校长助理)
黄建光(校长助理) 龚玉华(校长助理)
韦树金(校长助理) 黄富(校长助理)
王凯(校长助理)
张生龙(龙湾校区办公室主任)蒙芳芳(龙岗校区办公室主任)
黄玉新(办公室副主任) 谢长妹(办公室副主任)
肖裕霖(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黄丽妮 副组长:戴兴华
成 员:龚玉华、卓爱文、潘淑华、马世雄、梁雪梅
职责:
(1)对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进行考核,审核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审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
(2)负责对申报者进行审议、推荐,要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注明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审议推荐表决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表决人数50%的申报人,不能推荐参加评审。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参加评审。
(3)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桂教规范〔2016〕3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安排 | 负责单位 |
9月1日前 | 1.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 2.登录相应的申报系统填报。 | 申报人员 |
9月2-5日 | 考核推荐委员会审核审议并组织答辩 | 考核推荐委员会 |
9月6日 | 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 校办公室 |
9月7-13日 | 公示 | 校办公室 |
9月15日 | 上报申报高级职称材料 | 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