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年度绥丰奖教金系列奖励获得者的决定
钦一中校字〔2019〕37号 签发人:陈静兴
关于表彰2019年度绥丰奖教金系列奖励获得者的决定
各处室、年级(组):
根据《钦州市第一中学绥丰系列奖励、奖教金系列奖励条例》等的规定,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民意测评等程序,经校党委、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2019届高三年级管理团队、2019届高三(21)班、2019届高三(35)班等三个团队“绥丰金奖”,授予2019届高三(7)班等团队“绥丰银奖”,现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者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表彰名单
2019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发:各处室、年级
钦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3份)
一、绥丰金奖
高三(21)班:陆元谋 何 萍 王录远 廖 娟 黄祖铨 林勇才
高三(35)班:宁 军 何 萍 廖 娟 韦美帆 刘昭奎 阮谊波
高三年级管理团队:
符政梅 黄丽妮 张生龙 黄 韬 黄玉新 苏 菁 张 程 苏晓红
吴 华 周晓玲 廖章云 王录远 宁 军 凌莉莉 符兰英 赖德洁
王丰广 骆秋霞 黄祖铨 苏晓红 黄洁萍 曾能茂 韦美帆 刘昭奎
高晓阳 宋爱华 杨 东 方盼盼 黎日拼 吴金鹏 劳芷婷 廖章云
骆秋霞 李远玻 彭定桂 吴远运 陈美全 廉 洁 苏晓红 陆明盛
陆元谋 姚小毅 严 崔 陈君祥 胡丽坤 覃韦造 李之升 吕耀平
谢长妹 陈彦伶 陈兰英 杨世淳 利东亮
二、绥丰银奖
高三(7)班:符政梅 廖章云 凌莉莉 赖德洁 彭志湘 林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