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第一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一所示范性高中,基本职能是实施义务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机构设置包括党办、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德育处、后勤处、财务处、安稳办、团委、工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钦州市第一中学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373.85万元,同比增长14.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369.8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070.86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核定标准提高;当年预算指标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使用未列支结转指标计入本年支出。
2.事业收入928.0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下降4.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下达资金较上年少。
3.其他收入2040.5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15.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受的捐赠较上年多;参加课后服务及午间住宿的学生人数有所增加。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35.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64.11%,主要原因是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累计结转增多。
(二)支出总计21373.85万元,同比增长14.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较上年多。
2.教育支出14639.9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日常运转支出。同比增加2190.8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核定标准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及发放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19.07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下降。
4.卫生健康支出738.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同比减少63.09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及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的缴费基数有所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1021.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1.1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6.其他支出1864.89万元,主要用于课后服务及午间住宿费支出。同比增加495.48万元,增长36.18%,主要原因是:课后服务费等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多。
7.年末结转和结余1211.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学期未结束,课后服务及午间住宿费等非财政专项资金未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5.11万元,项目支出1854.7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
2.初中教育支出决算为1209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3.高中教育支出决算为1621.8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及校园零星维修、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回购中央空调、发放助学金等项目的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0.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养老金。
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369.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补贴、物业补贴等费用。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371.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13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年度退休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8.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教职工抚恤金。
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31.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07.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021.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4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76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安排4.20万元,支出决算4.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0.2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24%。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24%。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年末实际公车保费比报价略低,故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余额。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第一中学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36个,项目支出总额5614.66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614.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1.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业务科室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自评结果应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绩效自评工作的培训学习力度,提高业务科室人员对绩效自评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参与绩效自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定量指标要适度,定性指标应恰当合理,提高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将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结合起来。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3.75万元,执行数为49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补缴2019-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
(2)2024年基础教育领域补助资金(一般债券)—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7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00万元,执行数为2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学生课桌椅、铁架床、学习机、数字化实验室等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工作,改善了学校宿舍环境,提升了办学条件。
(3)校内课后服务经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8.00万元,执行数为1197.73万元,完成预算的88.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支付课后服务课酬;完成教育教学设备的更新采购工作;成功开展课后服务成果展等相关活动,直观呈现服务成效,增强家长认可,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强化成就感,有助于学校优化课程设计,实现“以展促教、以展促学、以展促改”的目标。
(4)学校运转维护经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9.86万元,执行数为904.38万元,完成预算的69.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中央空调回购、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及学生助学金等支出工作。
(5)学校安全管理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8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1.85万元,执行数为641.47万元,完成预算的58.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了校园巡查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了校园安全,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按时完成安全管理费支出工作。
(6)午间托管服务经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8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00万元,执行数为417.21万元,完成预算的78.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午托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了可控、安全的午间环境,帮助学生养成规律的作息习惯;修缮了老旧的宿舍,提升了住宿的环境;按时完成午托管理费支出工作。
(7)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初中)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4.03万元,执行数为64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教师提升培训、校园修缮更新、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水电费支出等工作,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为学生及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8)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4.87万元,执行数为56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教师提升培训、校园修缮更新、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水电费支出等工作,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为学生及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